无障碍浏览 | RSS订阅 | 个性化定制 | WAP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境外投资管理处 >> 境外投资研究返回

顺应资源需求变化 推进境外矿产开发------湖南省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调研报告

发布处室:境外投资管理处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1-08-01 点击数:4622
【字体:
保护视力色:杏仁黄秋叶褐胭脂红芥末绿天蓝雪青灰银河白(默认色)
为顺应国内外资源需求结构新变化和产业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加大我省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力度,为我省“两型四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3月上旬开始,我处利用近两个月时间,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先后到华菱集团、湖南有色集团、省有色地勘局等已在我厅备案登记的40多家勘查、开发、冶炼和用矿企业或单位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了我省矿产资源供需的基本状况,以及企业境外资源勘探与开发项目进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矿产资源储量及供需状况
  学业“四化,掌握了我省(一)我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我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优势矿产多且分布相对集中,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已发现各类矿产141种,占全国已发现171种矿种的82.46%。我省主要的矿产资源为煤、铀、铁、锰、钨、锡、锑、铅、锌、金、钼、铋、稀土、磷、硫、萤石、重晶石、石膏、石墨、水泥原料矿等20种矿产。已探明的矿床中有特大型矿床8处,大型矿床105处,中型矿床277处,小型矿床1250处。虽然我省矿产资源较丰富,但也存在很大不足,石油、天然气、煤、富铁矿、富锰矿、钾盐等对国民经济起支柱性作用的大宗矿产短缺,并且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不具备优势,主要原因:一是矿种多,紧缺矿种少。优势矿种为钨、锑、铋、铀、锰、萤石、高岭土、石墨等,而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石油、铁、煤、天然气等矿种非常匮乏。二是小矿多,大矿少,现有的矿床规模多以中、小型为主,且多共生伴生矿,单一矿种的矿区少,仅占20%左右。三是贫矿多,富矿少,选冶性能差的矿产资源较多。四是储量增加不足,而消耗持续增长。由于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矿产资源消耗持续增长,已建矿山开采深度越来越大,矿山产能下降,同时普遍缺乏后备资源,资源保证程度越来越低,部分矿山不得不闭坑。五是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我省矿产资源大规模工业化开采历史悠久,所形成的废旧矿坑、矿渣、尾矿库众多,由矿山活动导致的地质灾害隐患越来越少,如塌陷、地裂、尾矿溃坝、泥石流、矿渣流及水体污染等。
  (二)我省主要矿产资源的供需情况。当前,我省已步入新型工业化阶段,随着我省“四化两型”进程的不断加速,对资源的需求也进入高峰期,而现有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远远不足。在主要矿产资源中,除钨、锡、铋、铝外,煤、铁、铀、锌、铅、锑、铜、铝土、汞等矿种均不能满足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煤、铀等主要资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煤炭:十纪连预测区的浅部也都有小煤矿开发,预测可靠区基本上都作了规划。根据湖南国民经济发展需求所作出的煤炭工业生产规划,湖南在2020年以前要维持年产5000~5500万吨产量,年需动用资源储量约1亿吨,才能基本保障我省快速的经济增长。要稳定这一煤炭产量,每年地质勘查需新增煤炭资源储量1.1~1.5亿吨,全省资源储量才能保持基本平衡。同时随着开采深度下延,煤矿山生产和供应能力难以提高,缺口将进一步增大。
  铀矿:铀矿是重要能源矿种,也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矿种。要满足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确定的“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的目标,需铀矿储量57万吨,我国现有的铀矿资源储备难以满足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湖南桃花江核电站建设规划容量400万千瓦,据估算该电站运行60年将需要天然铀4万吨,需铀矿储量约5.7万吨。尽管我省是我国铀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列全国第三位,且在已探明的铀矿床外围具有较好的找矿前景,但50多年来探明的储量也只达到数万吨,也难以满足核电发展的需要。
  铁矿石:我省钢铁工业产业集中度较高,现已具备千万吨级的生产规模。是我国冷轧薄板、轮船用钢板、无缝钢管的重要生产基地。95%以上的钢铁产量集中于湖南华菱集团和冷水江钢铁总厂,但目前我省90%的炼钢铁用铁矿石依赖进口,有关资料呈示:到2015年实现生铁产量1900万吨,粗钢产量2100万吨,所需的铁矿石将达3150万吨。
  有色金属:我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其选冶加工技术和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我省有色金属矿大都开采冶炼难度大,如铅锌矿品位低,选矿回收率低;金矿品位低,硫砷含量较高,选冶困难。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我省多种重要矿产资源保障度降低,如锰矿产能180万吨,保障年限25.6年;铅矿年产能7万吨,保障年限20.6年,锌矿年产能9万吨,保障年限64.9年。多种重要矿产的产能也不能满足需求的现状,如78%的锌矿石、80%以上的铅矿石、57%的锑矿石需从省外或国外购进。全省13家大型有色金属企业,因资源不足已关闭7家。
  二、我省企业境外资源勘探开发情况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下,我省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境外资源勘探开发步伐加快,在项目规模、投资方式及投资收益上均有较大进展,同时在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过程中也获得了许多宝贵经验。
  (一)投资规模逐步扩大,地区分布更加广泛。截至2010年底,经商务部门核准,我省在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或加工的企业共有51家,是2005年底的5倍多。中方合同投资额共计13.55亿美元,占全省对外投资总额的49%,是2005年底的10倍多。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看,2010年底中方合同投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资源类项目有11个,是2005年底的11倍。投资国别主要分布在东盟、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截至2010年底,我省企业已在1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资源勘探、开发和冶炼,涉及铁、铅、锌、铜、钴、铝、镍、铬、煤、锰、金、银、钨、锡、钼、钾、锑等二十余种矿产。
  (二)投资效益更加明显,积累了找矿开矿的经验。一是资源回运数量增多。随着项目的成功推进,境外资源勘探开发的成果开始显现,资源回运数量增多。2009年,我省境外企业带动资源回运11.1亿美元,2010年达到19.2亿美元,同比增长73%,回运的矿石主要是铁、铜、钴、锌等,主要来源于澳大利亚、尼日利亚、多哥、赞比亚、刚果(金)、泰国等国家,其中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收购澳大利亚Fortescue集团公司股份,2010年回运铁矿石1000多万吨。二是拥有了一批矿业权。近年来,我省企业自主或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在一些成矿有利、资源潜力较大的国家,拥有了一批矿业权。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有14个企业全部或部分拥有境外矿权共50个,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加拿大、赞比亚、刚果(金)、菲律宾、老挝、印度尼西亚、巴西等国,涉及矿种包括铜、钴、铁、镍、铬、金、锰、钾、钨、锡、锑等。三是积累了在境外找矿开矿的经验。首先,通过多年的境外运作实践,掌握了目的国的法律政策、基础设施、区域地质概况、人文风俗等情况,收集了大量地质勘探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并与当地社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人脉资源。其次,每个企业都在境外寻矿、开矿的磨练中,找到了一条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路径,并收获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华菱集团总结的境外资源开发“风险防范、审慎决策”的原则;湖南有色认为,人才、技术、资金是境外资源开发的关键要素;省有色地勘局、中化地质湖南院等单位认为海外找矿,勘探需先行;天建投资、天雄集团、家河矿业等民企则总结了自己的办法:深入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和勘查、审慎选择合作伙伴、采取科学的投资合作方式、注意处理与当地政府、部落头领和社区的关系、尽好企业的社会责任等。
  (三)投资方式成熟多样,在项目的上下游均有参与。在境外开展资源类项目的51家企业中,进行资源勘查的13家,进行资源综合开发的29家,进行矿产品加工冶炼的9家。投资方式有主要有3种:一是联合获取矿权,共同勘查开发;二是并购现有矿业公司,直接进行开发;三是从风险勘探做起,找到矿后再进行开发。在项目所处阶段上,勘查项目大多为普查阶段的风险勘查项目,矿权开发并购的对象则主要是拥有采矿权项目的采矿公司,缺乏中间阶段的项目;勘查投资主要发生在我周边国家及南美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并购投资则主要是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成熟矿业企业;勘查目标矿种较分散,并购目标矿种相对集中,主要是铁矿石,其次是锑矿和钨矿等有色金属。
  三、我省企业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当看到,尽管目前我省企业境外勘探开发投资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尚处在起步阶段,大项目不多,发展方向不明确,企业“走出去”进行资源勘探开发面临来自内部和外部的诸多压力。
  (一)投资风险高。境外矿产类项目风险高、投资大、周期长,特别是矿产勘探开发项目,风险尤其突出。一是商业风险(市场风险)。一般从粗勘到生产,投资周期长达10年左右,仅勘查时间一般需要3-5年,勘查资金回收期很长,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所在国政治、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地质风险。地质风险是指发现一个有经济价值且开采可获利矿床的成功率极低。据世界各国矿产勘查成功率的统计分析,一般只有1%左右,即矿产勘查的风险程度达到99%。显而易见,矿业的高风险性,主要不在采矿阶段,而是在矿业生命线的勘探阶段上。我省天雄集团在赞比亚的锰矿勘探开发项目,从2007年以地质专家前期认证开始,至今已近4年时间,今年将进入物探阶段,物探过程中,在条件允许时,将进行局部开采,离公司定下的在赞比亚建立年产30000吨电解锰的目标来说,还将有3-4年的时间。为这个项目,公司已投入3000万元人民币,后续投入还无法估计。
  (二)资金压力大。我省在境外进行资源开发的除了少数是资金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外,大部分是资金实力薄弱、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和地勘单位,自身的实力制约着推进境外资源勘探的进程。官方贷款机构只有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两家,且存在“重国有,轻民营”的现象。而商业银行也存在所有制歧视和行业差别待遇,贷款条件较高,担保机构制定的担保条件严苛,中小境外企业大部分资产都在国外,寻求担保非常困难,难以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极易使已经投资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迫使他们不得不寻找合作伙伴或将矿权转让或由当地政府收回矿权。
  (三)人才缺乏。人才的缺乏是制约中国企业 “走出去”的瓶颈。特别是矿业企业中,通晓地质勘查、金融、外语、管理、法律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极度缺乏。在调研中,我们感到,不论是华菱集团、湖南有色等大型国企,天雄集团、鑫天置业、天健投资、家河矿业等民企,还是有色地勘局、中化地质院等勘查单位,都提出人才缺乏,尤其缺精通外语、了解国际惯例和熟悉境外项目经营管理的人才,华菱集团和湖南有色为了做好境外资源开发项目,都从投资目的国引进了一批海外留学人员。但民营企业和地勘单位就不具备吸引有实力和经验海归人员的条件。另外,我省虽然在地勘技术和人才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由于地勘工作十分辛苦,收入不高,省内地勘单位近几年难以招收到大学毕业生,现已开始出现了人才断层的问题。因此,未来几年,随着我省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扩大,技术、法律、商务等方面的人才将更加紧缺。
  (四)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信息服务不到位。民营企业获取东道国的信息渠道单一,以贸易、商务考察和亲友介绍为主,缺少专业和权威的信息与评估中介,企业由于获取信息不畅导致投资失误或延后的案例不少。此外,相当一部分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后,取得其资源情况、矿业政策、投资环境等方面信息非常困难,通常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走不少的弯路。二是政府配套措施不健全。施工仪器设备出入关手续难批、国内技术人员到境外进行长期考察时出境手续麻烦、从国外带回的地质勘查样品运回国内时入关渠道不畅通等问题,给境外资源勘探开发企业增加了不少困难。
  四、推进我省境外矿产勘探开发的建议
  (一)从战略高度推进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作。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发达国家为争夺资源早已把目光投向中东、非洲等资源富集地。我国为鼓励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国土资源部、商务部都给予大力引导和支持。山东、江西等众多兄弟省也都高度重视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工作。山东省还提出建设“资源山东”的口号,建立境外资源开发项目联络和协调推进机制等。未来15年甚至更长时期内,我省将处在矿产资源快速消耗期,随着“四化两型”建设稳步推进,我省对能源、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资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将承受前所未有的压力。“走出去”获取资源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鉴于境外资源勘探,投资风险高、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靠少数企业的单打独斗很难有效地获取富矿和高品位矿。
  建议: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领导为组长的湖南省境外找矿领导小组,国土、财政、发改、商务、外事、公安、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和协调我省的境外找矿工作。制定湖南省境外资源开发建设规划,以铁矿、铀矿、铜矿、锰矿、铅锌矿、锑矿、钾盐矿等七大类矿产资源为重点,以“巩固东盟、中亚周边国家,拓展非洲和大洋洲,突破美洲”为目标,在华菱集团、湖南有色现有项目的基础上,以澳大利亚为主建设境外铁矿石基地;以家河矿业和省有色地勘局刚果(金)铜钴矿为主,建设境外铜钴矿基地;以天雄集团、中化地勘院在赞比亚的矿区为突破口,建设境外锰矿和铜矿基地;以湖南有色加拿大水獭溪项目和天源矿业越南项目为基础,建设境外锑开采和加工基地;以鑫天矿业越南铅锌冶炼厂为基础,建设境外铅锌矿基地。
  (二)。加大境外资源勘探开发政策支持。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为鼓励本国企业到境外从事资源勘探开发,制订了一系列补助政策,如日本政府对民间企业在海外进行矿产勘查也给予相应的财政资助,政府进行直接投资,与矿业企业共同组织的海外大型探矿项目,投资比例可达50%。项目收益和亏损按官民投资额度合理分享和分摊等。相对西方发达国家和兄弟省市相比而言,我省境外资源勘探开发起步晚,所以能获得的探矿权,大多集中在非洲、东南亚和南美洲等一些地质资料不全的国家,有的国家甚至没有做地质填图,获得的矿权项目也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所以风险更高、投资更大。目前国家的境外资源风险勘探资金对勘探项目根据阶段给予一定补贴,但比例不大。
  建议:设立湖南省境外资源风险勘探资金,参照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办法,给予境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特别是对处在预、普查和详查阶段的项目以资金补贴;或建立投资公司参与机制。对于已完成预、普查阶段,有进一步详查或开发价值的境外资源类项目,引入国有投资公司,以参股方式进驻项目,不参与具体的经营管理,5-7年后获得一定收益后退出。
  (三)建立境外资源省内勘探与开发合作机制。坚持勘探先行,开发跟进,强强合作,充分发挥我省地勘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与大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品牌、资信、市场等优势有机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勘探,开采合作。
建议:重点在钢铁、煤炭、铀矿、有色金属、化工、造纸及木材加工等行业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大企业,瞄准重点国家地区开发境外资源大项目。省政府每年举办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对接活动,组织境外勘探单位、开发企业和用矿企业进行对接,鼓励和支持勘探单位将获得的有价值的勘查资料优先转让给本省开发企业,重点支持勘探单位与开发企业在我省紧缺矿种开发项目上开展。
  (四)加大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复合型人才培养。一是加强对现有人才队伍的培训。每年在省内相关大专院校组织开设境外资源项目人才培训班,对从事境外资源开发项目的人员进行语言、法律、商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强化培训,专项资金对培训费用予以一定的补贴。二是做好相关人才储备工作。建立地勘单位与大专院校用人合作机制,对向本省地勘单位提供相关专业毕业生的院校和毕业生本人给予一定补贴。
  (五)建立和完善境外资源开发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信息服务。目前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加强了对“走出去”企业信息服务工作,初步建成了全球地质矿产信息服务系统,开展境外地质矿产图文数据集成服务,编制资源开发“走出去”形势分析报告,发布全球矿产资源信息目录以及部分国家“国别境外矿产资源勘查指南”等。商务、国土部门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信息服务,引导企业科学获取对自身有用的资料。二是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专家评估小组。在湖南省境外找矿领导小组下,聘请国内外相关专家与我驻外使领馆建立合作机制,整合各方信息资源,对国际矿业投资环境、基础地质进行分析评价,为各企业、勘查单位的矿业跨国经营提供无偿的宏观规划指导。确定战略重点投资区,并详细列出各种影响因素的情况,以便于矿业企业投资决策参考。同时,对重大境外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提供个别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评价等。三是建立境外资源类项目核准便利机制和矿产品回运绿色通道。对境外资源勘探开发类项目,省发改委、商务厅、外汇局为项目审批、企业核准和用汇等方面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实行境外资源勘查单位和开发企业仪器设备、地质样品、矿产品回运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


相关文章
返回】 【推荐给朋友】 【打印